本网讯(王海波)“警察同志……,我叫李兴,我……我来投案自首。”2月14日上午,这名自称叫李兴的男子慌慌张张地来到蓬安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值班室,支支吾吾的向值班民警说道。
李兴向民警交代,2016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他伙同魏某等人窜至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某会所,在该会所二楼一大包间内用电棍将他人打伤后,抢走受了害人蒲某等人的现金20000元。案发后,李兴潜逃回蓬安。
“回到家中后我成天提心吊胆,几乎都不敢出门,就怕被你们抓住。”李兴交代说。
据民警介绍,东城派出所近期组织警力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入户登记,李兴得知民警在他所居住的小区入户调查时,心想警方可能是来找自己的,于是他每天东躲西藏,不敢回家。最终,有家不能回,无路可走的李兴选择来派出所投案自首。
2月15日,笔者从蓬安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兴已被移交南充市顺庆区警方。(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