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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化推进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和思考
时间:2020-04-08 13:28:29  来源: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也要看到,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目标:“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向,再次发出动员令,激励全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道路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强化超前监督防范和有效保护干部的现实需要,不仅对党政机关,而且对国有企业同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如何提高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切实发挥其预防腐败的功效,需要我们作不断的思考和实践。

  一、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防止“三不”问题

  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其核心内容是对企业经营决策权力的监督管理。把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把对权力的监督由陈述性规定向程序性制约拓展,使党员领导干部由被动接受监督向自觉参与监督、主动要求监督转变,有利于规范权力资源、优化权力结构、严格行权流程,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行为,有效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但从基层的情况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仍然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廉洁风险“防不住”。一是与防控点位结合不紧。部分单位或部门对廉洁风险点没有找准、找实、找细,一般是直接套用集团下发的模板,没有认真分析风险点与部门职能职权的特点,对当前查找到的廉洁风险点没有科学全面的评估。由于对具体业务的不熟悉,纪检监察部门在调研时无法针对各业务部门的特点,找出具体存在的风险“漏洞”,无法更为准确地判断出是否还有隐藏部门利益的风险点存在。二是与防控对象结合不紧。当前廉洁风险点查找,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道德查找的风险点少;查找八小时内履职环节风险点较多,查找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潜在风险点少;对眼前的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分析查找较多,对未来或已经过去但仍然没有消除的风险点查找少。

  (二)对廉洁风险“控不严”。一是系统思维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每一个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应当在国企党政负责人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构建有效管用的防控机制和措施。但是,在实践中,廉洁风险防控排查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完成,并提供相关清单模板,这就导致各业务部门直接照抄照搬,没有仔细思考排查部门存在的实际风险问题,使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来后难以发挥作用。同时,防控工作不是一项单一的工作,应当与企业整体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各项防控措施嵌入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去,但在对风险点进行排查时,各部门往往“单打独斗”,且从保护自己部门的角度出发,尽量把风险等级降至最低,没有从公司层面系统思考,导致风险点遗漏或者不准确。二是缺乏顶层设计。首先,初步建立的防控体系还停留在部门层面,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的确定均由部门提出,缺乏公司层面科学系统的评估指导。其次,与之配套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导致防控体系的执行落实情况无从反馈,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第三,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己制定的一些制度中,一些条款由于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而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实,由此在实际操作中导致较大的随意性,使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纪违规行为难以发现,或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对廉洁风险“管不久”。一是不接“地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不够,在制度规定的设计中,对干部职工缺乏统一、系统,具有警示性、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此外,还有一些制度偏重于引导,缺少对违反制度行为如何处置的规定,使得执行这些制度规定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很难起到制约约束的作用。二是不接“人气”。个别部门对动态管理存在厌倦心理,自认为权小人少,风险不大,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够,没有把体系建设摆上应有位置,存在敷衍应付态度等,客观上影响了推动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不接“生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源于内部控制,是由企业内部自行开展、自行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这些措施往往是通过内部工作规程实现的,外部机构和群众的监督没有及时参与进来,这种由内部自行制定防控措施进行内部自我监督容易流于形式,难以发挥防控机制应有的作用和效果,致使防控犹如“隔着山沟唱山歌”,止步于最后一米。

  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矛与盾的斗争是永恒的,再好的制度机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阿喀琉斯之踵”。因此,清醒认识、全面认知廉政风险是提升防控水平不可缺少的前提和预防腐败的思想基础。我们认为,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坚持处理好“三种关系”,使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既要“外化于形”,也要“内化于心”,真正让“三不机制”成为企业政治、文化生态的主导力量。

  (一)处理好廉洁防控与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关系。企业精细化管理的核心是 “精、准、细、严”,注重对流程、细节的把控。如果一个企业精细化管理的程度较高,那么风险防控体系就比较健全,风险在早期就能得以遏制消除;反之,则容易发生廉政风险。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与企业的精细管理、风险管理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企业的精细管理、风险控制必然要求严格控制廉洁风险,反过来,廉洁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也有利于企业梳理和加强精细管理、风险管理。要结合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依据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对企业的法人治理。一要重塑管理制度。按照增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已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制订管理制度,涵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权力运行领域的制度体系,推进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增强抵抗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二要再造业务流程。要注重对工作流程、操作细节的把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相互制衡”权力运行程序。过去,由于缺乏相应的工作流程管理,缺乏明确的规范标准、健全的操作细则,实体制度在实际运行中随意性较大,对违纪违规行为也难于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要集中人力、精力,梳理业务流程、确认再造节点、制定防控措施,绘制成工作流程图,既便于强化企业的经营风险管理,也进一步增强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处理好防控机制动态管理与固化执行的关系。设置一定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础。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想要达到“以不变应万变”的局面,是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比如,在风险点的描述上,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存在很大差别,根据职责职能的变更,还可能发生风险点的变更,就要先识别和分类各种各样的风险,提前做好应对的预案,并坚持在实践中进行调整修正,这样才能达到有效应对廉政风险、预防腐败的目的。关于这一点,德国《联邦政府关于联邦行政机构防范腐败行为的规定》就强调应经常对在这些工作领域中的执行情况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审查对应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或人员。

  (三)处理好廉洁风险内部防控与外部联动的关系。组织内控与外部监控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才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的落实。通过组织内控,及时发现廉政风险,采取整改措施,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外部的有效监控,即通过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保障廉政风险防控的切实落实。组织内控是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环节,则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第一,通过风险防范和岗位职责相结合,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决策、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第二,通过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使预防腐败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三,通过考核和整改,促进业务工作的不断改进,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达到联动效应,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与“不敢腐”相结合。实践证明,用各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特别是用群众身边发生的活生生的典型案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企业营造廉洁从业、清廉从政的良好政治文化生态,是一种效果显著的教育方式。通过组织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视频、录相,收听违纪违法者的忏悔自白,参观腐败分子服刑监狱和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旁听违法犯罪分子法庭审理、通报各种违纪违法案例等,使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不断增加对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免疫力、抵抗力,不断强化慎初、慎微、慎独的自律意识。

  (二)与“不能腐”相结合。企业领导人员直接掌管着企业经营管理、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物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资产管理和人事任免管理等重要决策权的“关键少数”,廉洁风险的发生机率相对较高,且一旦发生后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损失程度较大;同时企业领导人员一般都是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者和廉政教育的组织者,在外在监督不完善的情况下,反而也容易出现“灯下黑”,因此必须特别注意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从业人员高效廉洁干事、公开规范用权的廉政教育,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学习制度化、日常化,通过反复的重温和灌输使“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入脑入心,从根本上增加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廉政约谈、任前廉洁谈话、述责述廉、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通过考廉、述廉、警廉、诺廉,提高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保持对党忠诚,模范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与“不想腐”相结合。要紧密结合企业的历史和现实,扎实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创建廉洁国企。要注重思想建党、从严治党,广泛深入地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正面引导,使党员不断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牢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公私观、廉腐观、俭奢观、苦乐观;运用警言匾牌、宣传橱窗、板报壁报、图片标识等形式,建立廉洁走廊、廉洁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等,让党员群众一进工作场所就置身在浓郁的廉洁文化氛围之中;适应“互联网+”的社会生活特点,加强对企业网站、集团内刊、移动通信、微信微博、职工QQ群等方式的建设和管理,让趣味多彩的虚拟世界成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中富有吸引力和渗透力的新平台和新窗口;通过组织廉政知识趣味登山竞赛、参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组织廉洁文化征文、摄影、演讲等活动,让廉洁文化如影随形,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综上,加强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在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本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正视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廉政建设新矛盾、新问题,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思想定位,坚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坚持经营管理与党风廉政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成都城投集团纪委 杨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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